胶南市检察院创新实行信访工作六项机制建设人民满意检察院
一是来访群众“点访制”。在一楼“阳光服务大厅”设立“点访台”,将检察长、副检察长和各部门业务骨干的照片、姓名、职务、业务专长等资料公开上墙,来访人根据其案件性质,自主选择检察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有效提高了信访案件一次性办结率。二是举报控告“约见制”。针对部分群众缺乏相关法律政策知识,举报控告抓不住重点,反映问题不全面的实际,视情约见实名举报信访人,进一步了解案件线索,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三是民生信访案件“预警制”。根据民生信访案件性质和风险程度等指标,划分为蓝、黄、红三个等级进行预警管理,分别确定不同等级的首办责任人、办案时限、预警措施和善后处理工作,切实提高妥善处理信访案件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四是回复群众实行“答询制”。对署名信访,实行书面或当面答复信访人;对一些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实行公开接访、公开答询,做好息诉罢访工作。五是案件责任追究“倒查制”。凡涉检信访案件均在内部纪检部门备案,纳入监督体系,实行全程、全方位***监督。对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过程中,由于工作过失,致使发生重大、恶性涉法信访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按有关规定严格追责。六是特殊时期“下访制”。 在每年的秋冬上访高发期、年初“两会”及重大节日期间,由各检察长带队组成5个工作组,主动到基层调研走访,排查化解潜在的不安定因素。今年以来,深入基层走访10余人次,走访基层单位30余个,发现并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隐患1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