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2月份个人所得税入库税款首破2000万元同比增长48
胶州市对个人所得税实行多方位监控管理,收入实现较大幅度增长。2月份入库个人所得税2066万元,单月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同比增长48%。
一是申报监控。大力推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制度,全面、准确进行信息采集,根据日常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数据,结合自行纳税申报所掌握的有关数据和信息,依托个人身份证件号码,及时掌握纳税人的收入和纳税额的增长变化,随时掌握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动态。
二是外围监控。及时掌握政府年终奖励、企业年终奖发放、解禁限售股转让信息,充分利用综合治税采集的纳税人信息,及时筛选纳税对象,补充完善个人收入档案,提高动态监控水平,确保应收尽收。2月份,解禁限售股转让预扣个人所得税1166万元。
三是重点监控。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一对一”的个性化纳税辅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对银行、证券、供电、保险、邮政、房地产、建安等行业及集团公司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的宣传辅导,进一步明确了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以及不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是评估监控。不断加强个人所得税预警评估水平,一方面有针对性地评估企业营销人员的佣金收入,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奖金、加班费及实物是否计入工资薪金所得,是否按规定及时扣缴个人所得税;另一方面评估检查股份制企业的分红利息支出,是否足额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通过预警评估的形式,进一步稳定个税自行申报的对象,核查申报收入是否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