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环保局顺利完成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工资总额调控和分配激励机制,青岛市环保局立足实际,坚持“三步走”工作方法,顺利完成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在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工作中,坚持改革与稳定并重的原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耐心细致做好政策的解答工作,破除平均主义思想,树立创先争优的竞争意识,积极稳妥的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工作。
二是科学制定方案。严格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市环保局坚持效率与公平并重的原则,指导各事业单位制定出台本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分配方案,改革分配方案中结合环保工作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绩效考核办法,力求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努力形成和保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其他公职人员的合理收入分配关系。
三是清理规范津补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的重大改革,直接关系到全局14个事业单位约300多名职工的切身利益,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积极争取市人社局支持,合理确定规范津补贴范围,指导各事业单位认真开展清理规范津补贴工作,实现工资套改平稳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