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和谐房政维民
2012年12月19日市北区登州路街道办事处郭口东路7-11号56户居民给局主要领导来信,对我局妥善解决郭口东路7-11号居民房屋产权诉求表示衷心的感谢。信中称:56户居民当初居住的楼无单位管理、年久失修、漏雨漏风,因产权不明是地道的“三不管”黑楼,现在居民感到有尊严,对生活充满美好希望,并用“构筑和谐,房政维民”来表达内心感激之情。局主要领导专门批示“房政处在工作上能够想市民所想、急市民所急,认真解决百姓困难问题,应给予表扬,希继续努力”。
郭口东路7-11号楼房系上世纪70年代文革时期建造,房屋原产权属于市工商局,房屋建成后一直未通过验收,35年来一直无人管理维修。自1995年至2008年十几年间,该楼院居民数次到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求解决房屋产权问题,但该问题作为历史遗留难题一直未能解决。居民对此感到失望,并多次到市相关部门及产权单位上访。
因该问题涉及市工商局、市北区政府及市北区房管处等多个部门,存在房屋年久失修质量较差、维修预算缺口较大和相关房产档案资料不全等问题,而且居民多次到我局集体上访,情绪波动较大,如不及时解决,极易产生信访稳定问题。为此,我局从积极解决百姓难题、切实维护百姓切身利益出发,详细解释相关政策,耐心细致的做好居民稳控工作,同时按照“提升、创新、增效、落实”的要求,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确定了先由市工商局提供房屋确认分配证明,我局依市工商局产权移交文件及区房管处的接管请示文件办理房屋产权接管手续,再由市北区房管部门适度维修并办理起租,最后按房改售房程序办理产权的工作思路,有序推进工作,最终圆满解决了居民30多年的历史遗留难题。
郭口东路7-11号56户居民房屋产权遗留难题的解决,体现了我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和“转变作风、服务民生”的工作要求,为幸福宜居和谐青岛建设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