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钢集团三项措施强化效能监察
今年以来,青钢集团严格落实《山东省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暂行办法》和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做好2012年效能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企业生产经营重点环节,认真选题立项,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一是强化力量,细化职能分工,加强生产经营过程管控。抽调专业人员充实到效能监察工作队伍,细化各工作组职能分工,成立了大宗物品督察小组、技改工程督察小组、招评标督察小组,分别设立监察专员,对大宗物品采购、技改工程、招评标等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是健全制度,注重措施落实,确保效能监察取得实效。建立效能监察工作日例会制度、周总结汇报制度和内部指标制度。大宗物品督察小组每周对进厂的所有物资流转***至少一遍,及时准确掌握物资质量和使用情况;技改工程督察小组在全部技改工程项目部派驻督察专员,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及验收等情况;招评标督察专员认真做好招评标项目全过程的监督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即时反馈、立即处理,提高了工作效能,确保了监督效果。
三是依托科技,创新监察手段,提高企业管理工作效率。将现代化的管理工具和手段应用到效能监察工作当中,通过利用信息网络、视频监控等手段,充分发挥现代科技的作用,在中心实验室制样间、废钢厂、料场等安装监控设施,全面监控整个取制样过程,提高了效能监察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