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审计局出台双十佳评选办法推进审计工作创先争优
近日,青岛市审计局出台了《十佳优秀审计组评选办法》和《十佳优秀审计工作成果评选办法》,将在每年年底开展双十佳评选工作,鼓励审计人员创先争优。
《评选办法》规定,十佳优秀审计组采取量化评选,主要以审计组在实施审计项目的全过程中取得的审计工作成果、执行审计工作纪律、执行廉政纪律和民主评议四个方面作为评选内容。其中审计工作成果和民主评议作为加分项,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执行廉政纪律作为扣分项。审计工作成果方面,设定了查出违规问题金额、促进增收节支金额、查处案件线索、经验推广、典型发言、信息采用、媒体发表、领导批示、进入决策、促进出台制度等共11项考评内容。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执行廉政纪律方面,分别设定了遵守工作制度、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大局意识和遵守廉政规定等多项考评内容,对每项考评内容赋予相应的分值,并以最终得分作为评选依据。民主评议结果将由全局投票产生。
十佳优秀审计工作成果由民主推荐的方式产生,评选范围主要是审计工作中取得的重大审计工作成果,内容涉及在审计署、省审计厅和省、市党委政府产生重大影响的审计信息、专报、宣传稿件、案件线索、审减额巨大的投资审计项目以及其他重大审计工作成果。评选结果将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对得票在前8名的优秀审计工作成果,由所在处室推荐该成果的突出贡献人员1人,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双十佳评选办法的出台,将更好地调动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精品意识,推动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