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大市场主体规模需要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一个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市场主体规模的支撑。一个城市的市场主体(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数量越多,这个城市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越强,而决定市场主体数量多寡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则是商事登记制度,亦即我们常说的“准入门槛”。
自1988年起,我国现行的企业登记制度已实施了24年。这个制度的主要特征是企业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合一,企业登记门槛极高。
今年5月,珠海市政府发布实施《珠海经济新区横琴新区商事登记办法》,推进改革,实行“宽进严管”的商事登记制度。在珠海横琴实施的新商事登记制度中,企业主体资格登记已与经营项目许可相分离。商事主体的住所与经营场所也可不一致,住所证明审查条件被降低,可以“一照多址”,也可以“一址多照”;实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实收资本不作为登记事项,无需提交验资证明。另外,根据新的商事登记管理规定,除有特许性质的行业外,个体工商户在横琴可豁免登记。而在“严管”层面,推行的是网上申报、受理、审查、发照、存档全程电子化的登记和年度报告模式,改证照年检制度为年度报告逾期后除名。在增加信息公示环节,发挥信用惩戒作用的同时,实行“谁许可,谁监管”的监管制度。据了解,深圳近几年也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作为重点改革事项加以推进。山东省近期出台了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其中对企业注册资本、个体工商户登记有所放宽。
我市应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在落实省有关政策的同时,抓紧研究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不断壮大市场主体规模,促进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