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五措并举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城阳区注重积累前期创建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健全机制,采取五项措施,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不断推向深入。
一是建立项目引进评价机制。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对内外资项目实行准入评价管理的意见》,对通过审核评价的项目,按轻重缓急排序入库,对不符合土地集约化利用要求的,不予安排用地计划或坚决核减超标准用地面积。
二是实施项目用地准入制度。对投资额小于1000万元或者用地面积小于10亩的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单独审批用地,本着节约集约原则,划出建设区域,由社会资金或有资金实力的各类开发企业按照区政府要求建设标准厂房,租赁给小项目使用。
三是提高土地开发强度。将新上工业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在省定标准基础上提高到1—1.2,折算每年相当于节约年度土地供应总量的1/6。
四是深入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启动“亩产GDP”这一经济杠杆,形成倒逼机制,通过处置闲置土地、挖潜低效利用土地、转型落后产能用地等方式,调整优化用地结构,使企业从粗放型增长向质量效益型转变,2011年末建设用地地均GDP2.99亿元/平方公里,建设用地地均GDP增长率36%。
五是大力推进农村城市化。全区已完成49个城中村整体改造,4万户居民搬入新居,腾出8000余亩地,按照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居则居原则纳入政府储备,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配置,已引进建设20余个高端产业项目,实现了集体经济迅速壮大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