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工作结束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促进代理机构依法合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提高代理机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按照省财政厅《山东省201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工作方案》(鲁财采〔2011〕48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11年度青岛辖区内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21家代理机构进行了考核,目前考核结果已上报省财政厅复核。
一、高度重视、统一标准。为切实做好本年度我市代理机构的考核工作,我局成立了3个代理机构考核工作组,按照省财政厅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政府采购实际,多次研究具体考核办法,统一考核标准、统一考核程序、统一量化指标、统一考核范围,对考核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予以解决,确保了考核公平和公正。
二、现场评分、公开透明。3个考核工作组同时对21家代理机构开展了现场考核,从队伍建设、制度执行、采购文件、信息公告、专家抽取和使用、采购效率、持证上岗、质疑投诉、信息报送和廉洁自律十个方面对每个代理机构进行了现场评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扣分并提出整改意见,考核组成员和被考核代理机构负责人在考核结果上签字确认并盖章,确保评分公正、结果透明。
从考核的总体情况来看,我市大部分代理机构高度重视、准备充分。但也有部分代理机构尤其是省内代理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不按规定上报自查材料,对此我们将加大管理力度,对不符合考核要求的代理机构将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要求,暂停其在青岛辖区内代理政府采购业务资格,6月1日至30日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者将取消在青岛辖区内代理政府采购业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