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央投资农村沼气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圆满结束
2003-2010年,青岛市投资18028.68万元用于莱西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即墨市的农村沼气项目,涉及中央资金4976.4万元。为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管理,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投资农村沼气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1]87号)要求,我局于7月份组织对2003-2010年涉及中央资金的农村沼气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评价的项目类型和项目周期
绩效评价的农村沼气项目类型,主要包括户用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乡村服务网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贯穿整个项目周期,即项目前期、项目建设期和建成使用期,重点评价建成项目使用效果、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所影响因素分析。
二、组织情况
为保证绩效评价工作查实、核细、评好,我局由预算评审管理处牵头,成立了绩效考评小组,并对各市区绩效评价负责人进行了业务培训。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7月6日-15日),各市财政部门根据我局要求,集中业务骨干,联合农业部门,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第二个阶段(7月15日-25日),我局在市农委的配合下,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及中介机构对各地区的自查情况进行了抽查和核实,并形成了绩效评价报告报财政部。
三、项目情况
青岛市目前中央投资建成的37361户农村户用沼气中,能正常使用的有36147个,占96.75%;建成的12个大中型沼气工程和建成的222个乡村服务网点,全部能够正常使用,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农村沼气项目建设,既减轻了生活垃圾污染,又减少了烟尘排放,有效地改善了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促进了生态农业和现代农业建设。同时,我们也发现,当前农村沼气建设中仍存在一定的困难,首先是沼气发酵原料不足,其次是乡村服务体系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户沼气的持续发展。
四、工作建议
根据评价中掌握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建议今后的农村沼气建设工作中,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切实提高农民积极性,引导农民对发展生态农业的重视,利用沼气大力发展农村循环经济。二要积极稳妥推进沼气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沼气。对农村户用沼气的发展标准上不能搞一刀切,要在积极动员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三要大力开展综合利用,充分发挥综合效益。积极引导沼气项目从重建设轻管理向建管并重转变;从单一用气向综合利用转变,从单纯建池向建设生态家园转变、依靠科技进步,加大科技投入,将成功的、行之有效的先进农业适用技术组装配套,发展“猪-沼-果、菜、粮、鱼、茶”等农业生态模式,促进生态农业发展。四要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对各级各部门投入沼气项目建设的资金,应统筹规划,形成资金合力,加大对大中型沼气的扶持力度。五要进一步健全服务网络体系,强化技术和服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