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司法司法行政系统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为今年以来,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为载体,通过“五个提高”进一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学习贯彻调解法,努力提高能力水平。大力开展人民调解法系列宣传活动,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采取举办知识竞赛、进行巡回演讲等形式开展人民调解法系列宣传活动。同时不断加强调解技能培训。结合司法助理员岗位练兵,组织全市171名司法所长和各区市司法局基层科长举办了全市司法所业务培训班。并通过集中授课、经验交流、案例点评、参观考察等形式,对全市人民调解员分级组织开展专项培训2220人次,举办专题讲座1100人次。
二是规范调委会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结合落实司法行政系统在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的目标任务,市司法局成立督察小组,对七区112个“创城”创评点街道和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抽查,推动调委会全面实现(调委会名称、印章、标牌、徽标、工作制度、调解文书)“六统一”。并印发了《关于规范司法所业务档案的通知》加强各区市人民调解案卷规范工作,进一步落实了人民调解工作案卷评查制度。通过定期对基层调解案卷进行抽查、回访等措施,使人民调解案件立卷归档率达到98%以上。
三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努力提高工作效能。市司法局立足维护社会稳定,针对特殊时期,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在村居两委换届选举期间,对选民资格、村务公开、选举程序、贿赂选举等易发生的矛盾纠纷“热点”、“敏感点”进行源头排查,严格落实矛盾纠纷登记报告、挂牌销号、一调四联等工作制度,及时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纳入“红黄绿”三级预警体系,有效加强了矛盾纠纷的预防、预警和化解工作。上半年,组织各区市人民调解员开展了4次全市性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614起,涉及当事人20569人,调解成功率为97%。形成书面调解协议1751起,占总数的20%,防止民转刑案件54起294人,制止和化解群体性上访117起2740人。
四是完善联动联调机制,努力提高工作实效。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调研“全市人民调解与民事审判衔接联动经验交流会”,推动全市41个基层法庭全部设立人民调解室,配备88名调解员。上半年,开展委托调解等民事案件2818件,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12件。以此为契机,推动人民调解向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肇事民事赔偿等新领域延伸,有效扩大了人民调解的覆盖面和对矛盾纠纷的控制力。上半年,全市共排查调处劳动争议213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270起,建立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12个,共配备47名专职和兼职调解员。同时试点建立全市人民调解员“三库一选”模式,即建立人民调解员人才库、信息库和专家库,探索建立由当事人自主选择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的新模式。
五是强化经费落实,努力提高调解水平。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作用,依据《人民调解法》,市司法局下发了《关于各区市落实人民调解经费补贴情况通报》、《关于尽快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调解员补贴经费的督办通知》等文件。各区市依据财政情况,建立了3万至30万的补贴激励专项资金。同时,制订了调解案卷考评制度、以奖定补制度等多种激励制度,补贴奖励金额从200元至2000元,每人每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