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部署高温时期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近日,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建筑工地要坚持以人为本、关爱民工、安全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夏季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一是避免烈日高温作业。当气温达到35℃以上时,11:00至15:00间不得在阳光直射下施工作业;当气温高于36℃时,要立即停止露天施工作业。二是强化施工人员健康保障。各建设项目要备足防中暑、防肠道疾病、防食物中毒等药品,并对高温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患有高温禁忌症的人员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三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面向社会率先公布了高温季节、汛期安全生产值班电话,要求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公布值班电话,并做好值班工作,及时、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