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圆满完成成品油调价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成品油调价补贴政策,我区通过科学安排,积极组织,重点加强补贴工作监管,确保了补贴兑付工作按质按期完成,截至目前共计发放补贴资金3***8.44万元,其中林业行业补贴2.44万元,渔业行业补贴866.1万元,城市公交行业补贴2480.1万元,农村客运行业补贴113.8万元,出租车行业补贴108.2万元,岛际及农村水路客运行业补贴77.8万元。
我区成品没调价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呈现三个特点:一是补贴时间长。此次补贴时间共分为两次,第一次为2008年5月成品油调价,补贴时间按照全年12个月确定,即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第二次为2008年6月20日成品油调价,补贴时间按照6个月确定,即200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二是补贴范围广。此次补贴范围包括从事近海、内陆捕捞及养殖并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远洋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城市出租车司机,囊括范围非常广泛。三是补贴标准高。其中城市公交补贴标准为39210.91元/标准台,农村道路客运大型客车补贴标准为12865.02元/辆, 城市出租车补贴标准为3434.93元/辆,标准较以往有了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