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委书记李群对财政工作提出新要求
2010年12月7日,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李群同志到青岛市财政局视察工作,对青岛市财政工作提出了四项新要求。
一是要求在培植公共财源上多下功夫。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引导作用,加大对优质税源的企业支持力度。积极发挥财政自身专业优势,通过深入细致的数据分析,为招商引资、服务企业工作提供支持。主动发挥财政部门在政府部门、税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间的居中协调作用,指导各方用足用好国家的财政货币政策,形成财源建设的整体合力。同时,要注意研究辖内各区市之间、省内各市之间、青岛与外省市之间的财源转移问题。
二是要求在优化支出结构上多下功夫。要切实体现十七届五中全会的要求,围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继续加大对转方式调结构的投入,加大对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的投入,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最大限度地体现财政投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按照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公共财政的要求,在资金投入上切实做到有保有压、适当倾斜,优先保证用于科技、教育、支农等方面的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在重点保障领域中也要突出重点,比如科技方面要重点支持应用型研究和创新成果的推广,服务业方面要重点支持软件业、服务外包业和金融产业。
三是要求在谋划发展上多下功夫。积极应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超前谋划,及时跟进,积极对接,创造有利条件,抢抓发展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认真研究财政体制,用国际眼光、世界标准编制好财政的十二五规划,充分发挥本土优势,大步奋进,要将转方式调结构的成果切实体现到地方财政收入上来。
四是要求在队伍建设上多下功夫。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强化抓班子带队伍各项工作,使干部的思想觉悟、业务水平、工作作风都得到全面的提升和加强,为做好财政工作提供良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