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对18家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通知》要求,今年,开发区环保分局对青岛丽东化工有限公司等18家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要在名单公布后一年内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开发区环保分局要求这18家企业每月向青岛市环保局上报进展情况,在审核完成后,根据审核咨询专家和评审专家分离的原则,组织评审专家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对违反环保部规定,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环保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有关条款,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悉,今年全市共有89家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今年,开发区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如下:青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青岛金晶玻璃有限公司、青岛丽东化工有限公司、青岛齐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赛轮有限公司、青岛圣戈班韩洛玻璃有限公司、青岛压花玻璃有限公司、青岛中泰化纤有限公司、青岛高合有限公司、青岛益群美亚新型涂料有限公司、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华邦玻璃有限公司、青岛清泉环境设备有限公司、青岛金茂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青岛韩山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青岛美光机械有限公司、青岛高丽钢线有限公司、辉门东西(青岛)活塞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