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四项措施推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近年来,青岛市采取四项措施,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全面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
一是通过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活动,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水平,促进全市矿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坚决打击和取缔私挖滥采行为,有效遏制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滋生和蔓延。
二是推进矿产资源有效整合,对规模小、资源开采水平低下的矿业权实行取缔或兼并,严格控制采矿权准入设置,对技术力量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坚决不予批准采矿权。
三是促进矿产资源低品位利用。如青岛平度市旧店金矿积极组织回采低品位矿量,通过技术革新,使采矿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指标分别提高了4.0%和2.51%,实现增收137***万元。达到了贫富兼采、开源节流的目的。
四是切实提高尾矿综合利用水平。青岛黑龙石墨有限公司投入科研资金100余万元,联合山东理工大学、武汉大学、青岛大学等科研院所,成功研发建筑用矿沙砖技术,目前首条生产线已投入运行,探索出了我市石墨尾矿利用的新模式,并有很大的推广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