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注重以群众工作为统领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群众工作的总体部署,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扎实有效地做好司法行政工作,近日,市司法局出台了《以群众工作为统领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要在思想上树立群众观点。一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把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贯穿到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工作的各个环节,始终保持为民排忧解难的满腔热情。二是牢固树立党的群众观念,要时刻做到心中装着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始终站在群众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从思想和感情深处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主人、当亲人。三是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观念,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为人民谋利益,把服务群众、造福百姓作为最大责任。
《意见》指出,要在行动中坚持群众路线。一是广纳民意。在制定司法行政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时,要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倾听民声、了解民意、集中民智,推进决策民主化。二是善察民情。要到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集中的执法执业领域,了解群众诉求,使之成为创新工作的动力,改进工作的基础。三是真解民忧。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都要积极为群众出谋划策,帮他们出主意、想办法,为他们送法律、送信息、送服务。四是牢结民亲。深入开展“一名党员干警联系一个帮扶对象,一个支部联系一个基层单位”的主题实践活动,通过“攀亲结友”,与人民群众融为一体。
《意见》要求,要在工作中贯彻群众工作方法。一是贴近群众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快捷、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的优势,着力完善“三级五层一中心”人民调解工作体系,构建起联系紧密、联动有力、联调规范、联防有效的“大调解”网络,进一步提高对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切实降低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成本。二是着力打造公益性群众法律服务窗口。健全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长效机制,完善公益法律服务制度,推广义务法律顾问、延时预约服务、流动服务队等措施,推进城乡群众法律服务均等化。探索将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行业列为法律援助内容,形成多渠道权利救济方式。继续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三是发动群众参与开展安置帮教工作。要把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督管理纳入基层人民群众的视线,严格落实信息“点对点”对接、人员“面对面”交接、管理“全方位”衔接的工作模式,切实解决脱管漏管问题。动员社会力量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积极争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强化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困扶助,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四是动员群众参与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组织街道、社区的群众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完善对社区矫正人员的人格调查、判后交接、出狱衔接、异地托管、危险评估、心理矫治、公益劳动等教育矫正制度。在社会力量的支持下,把有不良行为的服刑人员放在健康的人民群众中加以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较低水平上。五是提高群众树立遵纪守法意识。进入“六五”普法以后,要根据人民群众不断增强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全面推广农村“1+10”、社区“一长三员”等普法模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努力让依法办事成为人民群众内在的行为准则。
《意见》强调,要在实践中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一是在创先争优中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经常性地开展对全体干警的思想教育和作风整顿,坚持把治理庸、懒、散问题作为加强提高干部队伍服务群众能力的突破口,以治庸增能力、以治懒提效率,以治散正风气,着力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本领。要在创先争优中坚持用群众观点思考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多做人对人、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的工作,说话让群众“听得进”,交往让群众有“亲近感”,办事让群众“信得过”,以实际行动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二是在与群众的互动中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与人民群众真情互动。要按照“三民活动”、“网络在线问政”、“行风在线”、“网络在线问政”、“开门大接访”等要求,主动与群众加强互动联系,要做到“民有所思,我有所知”,“民有所长,我有所获”,“民有所困,我有所帮”,把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送到村居社区、田间地头,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在群众监督中提高服务群众的成效。司法行政的多项业务工作,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要从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率方面入手,深入推行各项公开工作,方便群众办事。要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减少和杜绝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事情发生。要增强系统内依法办事意识,严格按法律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要加强对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整治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公正廉洁执法的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