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实施五项举措抓好节能减排工作
一是实施总量控制,依法节能减排。按照管住增量、调整存量的方针,设立环境门槛,严格限制高物耗、高能耗、高水耗型项目,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坚持新上建设项目决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的原则,在项目审批程序上,实行环保优先预审,做到没有环评报告不予立项、不予批建、不予发证。对改建、扩建项目采取“以新带老”措施,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截止目前,已否定了15个新上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项目,涉及资金2000多万美元。
二是创新环保理念,推动节能减排。树立“政府主导,市场推进,污染者付费,治理者受益”的理念,政府强化资金投入,拓宽融资渠道,吸引外来资金和先进的管理经验,推动节能减排。改革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投资体制,放开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用投资市场,采取政府投资建设社会化运营、社会化投资建设社会化运营等多种形式,促进了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采取BOT方式建设运营的即墨市污水处理厂已成为COD减排的重要设施。
三是建立健全机制,保障节能减排。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扶持重大节能减排项目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监测能力建设,扶持重点排污企业的污染治理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落实财税政策,拓宽投资渠道,实施节能减排表彰奖励制度,市政府设立节能减排奖,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对节能减排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公开企业环保行为综合评定结果,将典型环境违法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通过实施“环保信用”机制,切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加强环境监察,管好节能减排。对存在污染隐患、超标排污和环境信用差的企业,加大检查监测频次,特别是增加夜间及节假日的监察频次和抽查频次,对多次违法排污的企业,坚决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因治污设施陈旧落后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实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对限期治理仍不达标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
五是加强监督考核,促进节能减排。将节能减排纳入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将降低能耗、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各镇和有关部门,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健全领导责任制、网络监测制、定期通报制、联合执法制、挂牌督办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绿色考核”,加强对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责任书完成情况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以此推动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