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切实加强全市镇街司法所基础建设
为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加强司法所基础建设,树立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市司法局近日下发《关于规范司法所办公场所设置的通知》,努力推动司法所办公场所设置实现“三统一”。
一是统一司法所标识。按照省司法厅《司法所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统一制作、悬挂司法所标牌和司法行政徽。二是统一司法所办公室设置。按照司法部《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镇(街)司法所统一设立:办公值班室、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工作室、法律援助工作站、安置帮教工作室、档案室等。三是统一上墙制度。按照整洁大方、简繁适当,既公开制度职责,又体现文化理念的要求,由各区市统一制作配备上墙制度。实现司法所工作职能、工作流程、工作规则公开,司法所工作人员职责公开,职务、联系方式公开的目的要求。
司法所统一上墙的制度有:1、办公值班室(3幅)。司法所工作职责;司法所工作人员职务、职责、联系方式公开栏;镇(街)辖区工作示意图(或文化理念)。2、人民调解室(3-6幅)。人民调解徽标;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人民调解工作组织网络图;首席调解员公示栏;人民调解文化挂图。3、社区矫正工作室(3-4幅)。社区矫正工作职责;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视频会见制度;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4、法律援助工作站(3 幅)。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职责;法律援助受理范围;申请法律援助工作流程图。5、安置帮教工作室。安置帮教工作职责;安置帮教工作流程图;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