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积极开展春季农资打假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近日,城阳区将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2008年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主要做到“四个加强”:
一是加强农资市场产品质量抽检。严把农资产品市场准入关,实行“六统一”的农资质量抽检制度,开展种子、肥料、农药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实行检测数据资源共享,推动农资打假从案件查处向全程监管的转变,提高农资质量预警防范能力。加大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清缴和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高度农药购销台帐,实行专人专管,单独存放,实施可追溯管理,坚决杜绝甲胺磷等五种高度高残留农药生产、销售和使用。
二是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整顿。专项治理行动中,重点查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下列违法违规行为: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经营和不具备资格经营的;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残缺不全、不规范以及国家禁用农资产品的;生产销售无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或批准文号、品种审定、产品质量合格证等农资产品的;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假冒伪造或者买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合格证的。
三是加强企业诚信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督促引导经销户建立销售台帐、发放信誉承诺卡等内部管理制度,促使农资经营网点既是农资经营的放心店,又是农业新技术、农资新产品推广的服务点。在全区积极开展争创农资生产、经营放心单位活动,经营者向社会和消费者公开做出承诺,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虚心接受群众和消费者的监督,杜绝各种失信行为。
四是加强大案要案查处。重点查处制假售假窝点,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对制假售假重点区域,要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做好案件移送工作。积极推进农资打假与质量监管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市场进行重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