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信息化委我市出台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为引导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活动,促进企业产品升级和结构调整,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青岛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和确认的程序与内容等方面规范了我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该办法自2011年5月9日起施行,这是我市政府机构改革后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重要举措。
根据该办法,市、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工作。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开工以前,企业应首先申请项目核准或备案。对于不使用政府投资且符合《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技术改造项目,严格实行核准制管理;除此之外的技术改造项目,均实行备案制。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进口先进技术装备可以申请免征关税。
为贯彻落实该办法,提升技术改造管理专业队伍的业务能力,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支持和服务,近日,市经济信息化委举办了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业务培训班,强化了企业对相关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增进了企业和政府主管部门的交流互动。各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重点工业企业和有关咨询机构的工作人员共200余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