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开发区加大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力度
今年以来,我区针对经济运行形势变化给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发展外部环境带来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把加大工作力度,深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作为全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内容。工(区)委召开常委会,听取了区创建活动协调领导小组专题工作汇报,研究制定了进一步深化创建活动的具体措施,重点把握四个着力,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着力抓根本,强化党政主导的领导机制。工(区)委把创建和谐企业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列入各部门、各单位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每年召开1-2次党政工联席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改进措施,协调解决问题。特别是把包括创建活动在内的工会工作列入了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责任制分解,在今后年度效能建设综合考评中,将基层工会干部、普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社会评价投票层面。并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有计划有重点的选派机关“转非”人员到企业从事党建和工会工作,对职工就业、技术技能培训等给予补贴支持。
着力抓协作,强化相关部门的配合力度。着重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协调指导服务,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优势,认真负责地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把重点责任分解落实到业务处(室),落实到人,实施内部岗位目标管理,形成工作合力。纪检监察部门重点推进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政务公开、厂务公开以及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宣传部门抓住关注社会热点,通达社情民意,积极疏导公众情绪,举办特色活动,开设专题或专栏,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公安、司法、信访部门加强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和“普法”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劳资纠纷发展态势,妥善化解群体性劳动争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培训,加大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签订、管理、指导力度,把工资集体协议列入企业劳动年检范围,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促进就业法》,完善长效机制,及时受理职工劳动争议案件,妥善化解矛盾。城建部门突出抓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清欠和安全生产,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卫生安监部门继续开展“安康杯”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加大安全卫生执法监督检查,查处严重侵犯职工劳动安全和健康保护权益的案件。各街道、专业招商、行政执法和经济管理等部门以及社会团体主动围绕创建活动开展工作,加大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分解任务。工委管委督查部门对各部门、各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信息,交流工作,推动创建。
着力抓主体,强化 “第一主角”的责任意识。把企业经营管理者作为宣传鼓动、法制教育的重点对象,发挥各部门、各单位与企业联系广泛的优势,在办理业务、协调问题、公务活动、宣传咨询、办培训班、召开会议、监督检查、企业联谊等过程中,积极灌输创建意图、活动主张、和谐精神,讲明创建责任、激励政策,真正使企业行政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自我忧患、自我加压,由被动变主动,使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渗透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成为企业的共识和自觉行为。对被命名的市级和谐企业,年内劳动年检免检,并优先推荐评选“富民兴鲁”劳动奖状;被命名和谐企业的突出贡献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优秀企业家、“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劳动模范等先进的评选。把是否创建和谐企业,作为全区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类协会会长及理事的重要条件;作为评选优秀厂长(经理)、先进个人、劳动模范和优秀企业、先进集体、文明单位等各类先进的否决条件。对已达标的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复查,不断提高劳动关系和谐程度。
着力抓深化,强化创建活动的运行质量。区总工会加强对基层工会的指导服务,积极承担创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实施工作,定期研究工作,汇报情况,主动争取各级党政组织和企业行政领导的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横向联络沟通。由重点抓规模以上企业向中小型企业全面推进深化,将已建会企业全部纳入范围;由重点维护职工的基本权益向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深化;由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向促进职工全面发展深化,组织职工广泛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竞赛活动,不断深化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技能比赛、创新成果评选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特色活动,深入实施创建“工人先锋号”、“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节约环保行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职工教育和素质提高系列活动。抓住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职代会三个关键环节,加强社会化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建设。尤其抓住工资分配问题,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制度,完善实施厂务公开等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工资共商共决机制。加大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力度,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矛盾预警防范、协调疏导机制,把党工共建和发展会员、扶贫帮困送温暖、助你创业、法律援助服务、精神文化等活动融入创建和谐企业的全过程,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并积极争取人大、政协通过专项视察、调研等形式,敦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保障职工共建和谐企业、共享发展成果,把创建活动打造成新形势下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党的群众工作新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