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全面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月19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以及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日前,青岛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完善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意见》,初步建立适应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体制。
一是实现宣传教育服务均等化。在流动人口中免费开展宣传咨询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家庭保健、避孕节育等活动。
二是实现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均等化。对意外妊娠的未婚青年免费实行终止妊娠术。免费开展生殖健康专项检查,每年免费向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至少一次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宫颈***早期筛查、预防艾滋病等专项检查。
三是生育登记和优生促进服务均等化。对在现居住地登记结婚的流动人口免费实施婚检,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干预服务、免费实施增补叶酸项目。
四是计划生育奖励优待均等化。对在现居住地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给予100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对在现居住地采取长效避孕措施但意外妊娠并采取补救措施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给予200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
五是社会保障和优先优惠均等化。促进流动人口获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社会保障、子女教育、技能培训、医疗、文化体育设施、公共福利等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六是困难救助服务均等化。建立完善流动育龄妇女住院分娩救助制度,对合法生育、家庭困难的流动人口分娩,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助。
七是便民维权均等化。为流动人口提供以行政事务受理为主的“一站式”服务,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