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采购行为节约行政成本我市公务差旅机票首次实行定点采购
根据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结合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采购需求,按照“扩大范围,稳步推进”的原则,市财政局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2011年,将会计、审计、法律、公务差旅机票等服务类项目明确纳入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日前,公务差旅机票定点采购入围单位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从今年4月1日开始,我市公务差旅机票实行定点采购。
一、公开征求各方意见,确保招标采购方案切实可行
为进一步增强机票采购工作的针对性和合理性,公开征求了采购单位、航空公司和机票代理商的意见,机票定点采购招标方案及实施办法反映和体现了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使机票定点采购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确定入围代理商,明确最低优惠率
按照“以资质定入围代理商,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的思路,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7家国际机票代理单位、8家国内机票代理单位。同时,结合机票销售的实际特点,通过评审小组集体谈判,确定了机票定点采购的最低优惠率,供采购单位购买机票及进行合同谈判时参考。最终确定的最低优惠如下:
国内机票最低返点率为3.5%,即各机票代理企业以航空公司明折后的票价为基数,再至少扣除3.5%的返点优惠作为最终票价进行结算。
国际机票执行优惠率为(各航空公司代理费率-0.5%),即不管各航空公司给予机票代理企业的代理费为多少,各机票代理企业只保留0.5%作为服务费进行结算。
通过实行机票定点采购,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公务机票不仅能享受航空公司的明折,还能得到部分代理费返还,公务机票采购价格将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降低了采购费用,节约了行政成本。
三、公开承诺服务事项,提升服务水平
通过公开招标,入围代理供应商还承诺了一些服务事项,如优先购票、免费送票、短信通知、代办手续、提前值机等,为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和出行提供方便。国际、国内机票定点入围代理商分别有7家和8家,为采购单位提供了较大的比较、选择余地,能激励代理商形成有效竞争,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公务人员出行提供更为便捷和高效的服务。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加强服务类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降低行政成本,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