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思路推动我市预算评审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2011年,我局将“搭建起完善的预算评审管理制度框架体系,逐步实现财政性资金的全面预算评审”作为创新创优工作目标,按照李群书记提出的“立足本来、学习外来、创造未来”的要求,我局在总结去年预算评审工作经验,学习北京、云南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稳步推进预算评审工作的总体思路,力争走出一条具有青岛特色的预算评审发展之路,使之真正成为绩效预算管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实现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把好关、服好务。
一、统一认识,树立预算评审服务于绩效管理的理念
在财政支出规模越来越大,公众关注度越来越高的大环境下,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使财政资金在支持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需要共同面对的重要任务。应从政府、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三个层面加强对绩效预算管理和预算评审工作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树立绩效管理理念,明确预算评审作为预算管理改革、推进财政科学管理的重要环节和重要工具,能够为预算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二、建章立制,构建起完善的预算评审管理制度体系
一是出台《关于加强财政资金预算评审工作管理的意见》,明确预算评审的原则、范围、内容、程序、各方责任和评审效力,作为预算评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二是完善预算评审工作制度,制定预算评审工作规程,规范评审行为,明确各环节工作程序;研究制定预算评审指标,统一评审标准,提高评审质量。三是建立特聘机构和人员库管理制度,明确选取原则、权利义务、考核方法,充分发挥社会智力参与预算管理的作用。
三、拓展范围,全面推进财政预算评审工作
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绩效优先、细化预算、突出重点”的评审原则,采用财政部门直接评审、委托或聘用社会智力(中介机构和专家)评审、财政部门与有关部门联合评审等方式,全面推进预算评审工作。凡是由财政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无具体支出标准的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预算评审范围,包括基本建设资金、各类专项资金、重点专项支出、中央和省级专款、政府债务资金等。重点评审财政资金的安排是否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项目安排的政策依据是否充分,项目支出预算内容是否规范合理,绩效目标的设置是否科学明确。将预算评审作为财政预算管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预算评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项目预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四、提高素质,加强预算评审队伍建设
高质量的评审工作,需要有一支过硬的专业人才队伍。预算评审工作涵盖面广、专业性强,北京、云南、山东等预算评审工作深入开展的省市,均采用“财政评审队伍+购买社会智力”模式,在拥有自己的专业队伍同时,采用花钱购买服务的办法,借助专家和社会中介力量,为政府财政资金评审、***评价服务。针对我局现有的人员构成,考虑利用原有的事业编制,招聘工程造价等专业技术人员,组建财政预算评审专业队伍。同时借鉴外地做法,在加强对中介机构管理、规范其为政府服务行为的同时,引入社会智力,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协助我们开展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