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开发区社会保障重大调整实现全力覆盖
为积极落实十七大“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新要求,我区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决定进一步提高全区社会保障水平,新增6个保障项目,原有9个保障项目标准得到全面提高,我区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全覆盖。
据了解,此次调标共分四大类,包括15项保障指标:一是执行市标准的2项。分别为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等。二是适当高于市标准的9项。分别为提高城镇和农村低保、孤老和城乡孤儿补助、提高优抚对象住房维修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医疗救助标准,建立70岁以上老年人体检补助、百岁老人生活补贴制度等。三是提高区标准的2项。分别为建立临时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四是拟执行市标准的2项。分别为建立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助学补助及低保边缘家庭医疗保险补助制度、提高临时困难救助标准等。
据悉,除执行(拟执行)市标准外,其余调标工作于2008年1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