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信部出台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指导意见
为促进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规模化和产业化,提高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水平,工信部日前发布《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指导意见》。
该《意见》规划到2015年,国内旧轮胎翻新水平有较大提高,载重轮胎翻新率提高到25%,巨型工程轮胎翻新率提高到30%,轿车轮胎翻新实现零的突破。同时,废轮胎资源加工环保达标率达到80%,稳定发展再生橡胶产品,年产量达到300万吨;橡胶粉年产量达到100万吨;热解达到12万吨,并培育10家左右废旧轮胎综合利用知名企业。为实现这些目标,国家将制定、完善翻新轮胎国家标准和橡胶粉下游产品行业标准,积极推进翻新轮胎“3C”认证工作,出台轮胎翻新、废轮胎加工利用企业市场准入条件及企业名录公告制度。
目前,我国已成为橡胶资源消费大国。年均橡胶消耗量占世界橡胶消费总量的30%,每年橡胶制品工业所需70%以上的天然橡胶、40%以上的合成橡胶需要进口,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但我国每年的轮胎翻新率只有7%左右,远低于15%的世界平均率水平。据相关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年产生废轮胎约为2.33亿条,折合橡胶资源可达300万吨以上。若这些废旧轮胎能够全部实现回收再利用,相当于我国5年的天然橡胶产量,这可以大大缓解我国橡胶的对外依存度。
我市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起步较早,有一定的产业基础,但存在企业生产规模小、发展目标不明确、管理系统不完善等方面的问题。目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正在积极研究贯彻落实国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并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明确废旧轮胎综合利用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相关政策,引导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