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全省基层财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青岛市财政局以全省基层财政管理工作现场会为契机,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加快推进我市乡镇财政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步伐,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一是全面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处室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大对基层财政管理工作调研力度,及时分析掌握基层财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解决问题的突破点,切实将加强财政基础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是加快推进基层财政建设工作。加大对乡镇财政所建设支持力度,建立市与乡镇财政所联系点工作制度,开展以“规范创新、精细服务、科学管理、强化监督”为主要内容的“示范财政所”试点活动,积极创建人民满意财政所;加快推进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全市乡镇财政财务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基层财政干部培训工作,建立对乡镇财政人员培训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基层财政干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基层财政干部素质。
三是加强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对各级财政部门对乡镇、村拨付的专项资金及转移支付资金进行梳理,全面掌握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村的各种财政资金,及时掌握资金使用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实施效果等信息;健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制度,逐步完善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办法,加强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工作指导,把乡镇决算作为乡镇财政资金执行、管理、监督、评价的有效工具,稳步推进全市乡镇财政决算工作。
四是继续推进“乡财县管”管理方式改革。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本着积极推进、稳步实施的原则,继续加强对基层财政“乡财县管”的工作指导,逐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和基层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为基层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提供基本财力保障,推动建立乡镇财力稳定增长机制,促进乡镇财政保障逐步实现均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