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劳动保障局实行四时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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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4日发表
区劳动保障局根据业务工作的实际,制定“四时制”服务。即制定“即时”、“限时”、“延时”、“定时”四时工作制,要求对能够立即办结的业务,随到随办;需要在一定时限内办结的业务,根据业务难易复杂程度限时办结;遇到下班手头业务还未处理完毕,服务对象急需处理的情形,顺延工作时间;需要定时办理的业务,按各业务量大小,规定办理时间段,最大限度地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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