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构建社区矫正新载体大力促进矫正对象转化
市北区做为山东省社区矫正先行试点的三个区市之一,在试点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注重“一品牌(塑新之家)、一中心(社区矫正心理咨询中心)、一工程(自新阳光工程)建设,形成社区矫正新载体,对社区矫正对象转化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是建好“塑新之家”品牌,为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提供了温暖“家庭”。在全市率先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打造工作品牌,在全省首家试点成立了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的新载体—“塑新之家”,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了一个学习提高、重塑自我、回归社会的温馨之家。二是建好社区矫正心理咨询中心,为社区矫正对象矫治心理疾病提供了“专业医院”。为全面提高社区矫正质量,联合青岛市心理咨询中心,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市北区社区矫正心理咨询中心,并按照东、中、西三个区域建立了心理辅导室,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及心理治疗,为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治疗心理疾病、适应社会环境开辟了固定专业的场所。其三是建好法律援助服务“自新阳光工程”,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依法维权提供了“坚强后盾”。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维护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切身利益,把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与法律援助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在全市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服务“自新阳光工程”,专门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以“12348”法律服务专线为工作平台,发放了“自新阳光工程服务卡”,组建了400余人的志愿者队伍,随时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对生活困难者提供法律援助,对他们牢固树立法制意识、自觉依法办事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