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切实抓好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一是千方百计抓好强制免疫,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按照省、青岛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要求,结合本地秋收秋防实际,首先实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工作,口蹄疫免疫7天之后再实施猪瘟免疫,力争10月20日前结束防疫突击任务,确保100%免疫率。在秋防工作中,严格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免疫政策,制定免疫计划,落实免疫责任,加大免疫力度,确保有效保护。按照集中免疫和日常补免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强化对免疫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效果。
二是加强疫苗和标识管理,推进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根据上级指挥部的要求,为了确保疫苗保存安全和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从今年秋季开始免疫所需的疫苗、耳标由各基层动物防疫监督站负责管理。对所领用的疫苗、耳标建立台帐,做好疫苗和耳标的领用和发放记录,并负责疫苗空瓶回收。各镇仍负责消毒剂等其它防疫物资领取发放和管 理,并做好管理和发放的有关记录。
三是抓好防疫技能培训,确保免疫质量。组织基层动物防疫监督站和镇农业服务中心,加强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免疫技术培训,严禁用“飞针”方式接种疫苗,以防接种剂量不足、接种部位不准,确保免疫质量。在防疫的同时,建立免疫档案,做好畜禽免疫和消毒记录,规范填写免疫证。市畜牧兽医部门按规程进行免疫抗体监测,对免疫效果进行评估,对免疫保护抗体达不到有效保护的畜禽,组织防疫人员,及时进行补免、重免,确保有效保护。规模养殖场(户)领取疫苗自行注射的,详细签订《即墨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免疫协议》,磕兑防疫责任。适当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防疫补助标准,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加强消毒灭源,彻底消除疫情隐患。制定科学的消毒计划,建立严格的消毒制度和责任制度,在做好面上消毒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规模化饲养场区、野生鸟类迁徙途经路线周围地区以及与家禽频繁接触地区等重点地区和重点场所的消毒工作。结合免疫工作,积极督促和指导畜禽养殖场(户)严格落实饲养场每日消毒制度,在场地、周边环境每日消毒两次,在场门口设立消毒池或消毒通道,保持环境净洁,避免病原传染和危及人体健康。对禽类饲养场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人员、物资和车辆出入,特别对进出鸡场的运料车、拉蛋车、清粪车必须进行严格消毒。
五是加强检疫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召开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对畜禽饲养、屠宰加工、经营、运输和储藏的监督管理。对病死畜禽,严格按照农业部“四不一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即不宰杀、不食用、不销售、不转运、进行无害化处理,维护畜产品安全。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强调运畜禽检疫监督,对异地调运的畜禽,各动物防疫监督站实行更为严格的检疫执法,细致核查调运畜禽免疫情况。对调出县境的种畜、种禽、奶牛或其他非屠宰畜禽,在调运前至少2周进行一次强化免疫,未进行强化免疫的,不得出具检疫合格证。调运畜禽到目的地后,按规定进行隔离检疫。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适时启动临时检疫消毒站,加强检验和消毒工作,严格查证验物,严防疫情的传入。
六是强化应急准备,果断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按照国家《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山东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办法》和《即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备齐储备物资,充实应急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做好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充分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坚决的将疫情扑灭在疫点上,严防扩散和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