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开始组织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和评审工作
根据上级安排,结合实际,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计划从今年起,对生产建设项目(生产项目是指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等项目;建设项目是指交通、水利、能源等项目)进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和评审。凡已经或可能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原因对土地造成破坏的,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或者初步设计阶段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已投产、已建成或者在建的生产建设项目需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的,尽快组织补编土地复垦方案。项目所在区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初审;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相关处室对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审查会签,审查通过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作为申请建设用地、采矿权申请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的必备要件。对不符合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要求的不予报批建设用地、不发放采矿权许可证或不予通过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