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以党建品牌创建引领党建工作创新
近年来,市司法局党委按照市委部署要求,正确引导局直各单位党组织和区(市)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培育党建品牌、抓好创建管理、深入推进实践,使之成为引领司法行政党建工作理念创新、实践创新、机制创新的重要抓手,开创了党建工作新局面。
一、以党建品牌创建引领司法行政党建工作“理念创新”
(一)培育“党建品牌”要素,推动党建工作“三服务”的理念创新。一是围绕确认党建品牌名称,引导基层党组织深刻理解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法律服务行业职业风尚和宗旨意识,结合各自工作职能,研究思考,酝酿提升,准确提出简明扼要、朗朗上口、易识易记、贴近实际的党建品牌。二是围绕设计党建品牌标识,指导基层党组织充分考虑党旗、党徽和司法行政徽章背景图案的主体因素,在设计品牌标识时,允许各单位充分体现司法行政徽章图案与本单位标志图案相结合、显示品牌名称的字样、拼音字母和英文缩写等特点。三是围绕提炼党建品牌内涵,在深化、酝酿过程中,引导各基层党组织注意把握品牌内涵的准确性,着力突出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法律服务行业对党建品牌的认识程度和运用领域,尽可能使党建品牌真正成为引导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展示形象、推动业务发展的引擎。
(二)培育党建品牌形象,推动党建工作“四重在”的理念创新。把创建党建品牌与服务本单位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机结合,推动司法行政党建工作形成体系,完善机制,树立形象,不断强化“重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精神,重在研究思考司法行政工作特点、重在创新司法行政党建工作模式、重在服务司法行政事业建设发展”的理念。
(三)培育党建品牌载体,推动党建工作“品牌+名牌”的理念创新。引导各基层党组织和区(市)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积极采取活动宣传、媒体宣传、资料宣传、标识宣传、会议宣传等途径,先后召开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座谈会,编发“党建品牌信息专刊”、“基层党建工作专刊”等20余期,使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在司法行政系统内形成广泛共识,推动司法行政党建工作创建品牌,打造名牌,依托品牌宣传和名牌效应,带动党建工作健康发展。
二、以党建品牌创建引领司法行政党建工作“实践创新”
(一)规范“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引导党建工作“实践方式创新”。局党委把创建党建品牌作为推动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抓手和年度要办的10件实事之一,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创建党建品牌工作的意见》、《创建党建品牌评选办法》、《关于深化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范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创建党建品牌。青岛监狱党委把创建“党建品牌”与创建“部级文明监狱”相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宣传、同创建,推动监管改造工作上台阶。
(二)推进党建品牌服务行业发展,引导党建工作“实践载体创新”。在党建品牌名称的确认、理念的思考、标识的设计和核心价值观的定位上,突出了“服务发展”的理念,并把运行党建品牌作为加强党组织和党员自身建设、服务本单位发展的重要载体来落实。市北区律师行业党组织借助创建“党员律师茶座”党建品牌,开辟社区法律服务联系点工作新格局,使“党员律师茶座”成为全区律师深入社区、深入百姓生活的桥梁和纽带,成为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的“前沿窗口”,受到社区群众普遍好评。
(三)突出党建品牌主题实践,引导党建工作“实践价值创新”。着力指导基层党组织和区(市)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深入开展党建品牌创建主题实践活动。市南区律师行业党总支在全区律师队伍提出创建“先锋律师”党建品牌后,开办了“先锋简报”,宣传引导各律师事务所创建和打造自己的执业品牌,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
三、以党建品牌创建引领司法行政党建工作“机制创新”
(一)推进党委决策“务实化”机制创新。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和党建工作实际,在创建“党建品牌”中。修订完善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四个一”读书、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日常绩效考核、文明处室评比、“六类标兵”评选、“五好”党组织(党员)创建、确立工作理念、建立工作日志等十余项工作制度以及加强机关作风建设30条措施等机制,切实从党委决策和制度保障上为党建品牌创建和党建工作开展把握了正确方向。
(二)推进学习教育“工作化”机制创新。研究建立“四结合制度”,即:党委理论中心组每月一日学习和研究解决司法行政基层建设、业务发展、重大疑难问题相结合制度;基层党组织、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和司法行政机关建设、狱所监管改造、队伍建设岗位练兵、法律服务业务培训相结合制度;深入学习先进典型和做好身边典型培树工作相结合制度;党建工作专题教育和组织司法行政队伍专题培训、参加重大主题实践(创建)活动相结合制度,有效推动经常性学习教育制度的落实。
(三)推进评先创优“多元化”机制创新。在规定的评比表彰原则下,扩大表彰领域,拓展表彰项目,对系统内表彰群体进行量化评比;把“五个好”创建、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党员、党务工作者、党建品牌和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纳入表彰范围;以上年表彰至当年表彰时间内各项工作成效和周围群众评价为依据,对基层上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综合考评,确定评比对象,改变了以往“是先进的年年先进,不是先进的没有干劲”的现象。
(四)推进党员管理“制度化”机制创新。把《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双六条”禁令和法律服务人员“七个不准”、“诚信执业23项制度”等法律法规,作为规范引导“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党员队伍日常管理的制度措施;推动以两个《条例》为重点的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廉洁奉公、执政为民”教育;加强对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经费收支等重点环节的执法监督,严肃狱所党员纪律;利用三年时间,深入全市13家法院对全市律师执业情况进行倒查,强化律师党员执业管理。
(五)推进党员奉献“社会化”机制创新。结合支援汶川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集中捐款255万元,交纳“特殊党费”21万元。先后两次组织800余名党员参加集中清理浒苔工作。日前,又组织广大党员向西南旱区和玉树灾区捐款20余万元。同时,组织律师党员参加优秀律师法律援助团,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使司法行政党员队伍始终在执法执业、落实制度、参与社会活动和群众评价中接受监督,加强自律,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六)推进关心党员“亲情化”机制创新。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把“党建品牌”的宣传引导与帮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解决现实困难有机结合,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政策,为青岛监狱、劳教所干警(公勤)争取了商品房配售政策;帮助北墅监狱实施安居工程,新建了二幢职工宿舍楼,解决了干警职工团购莱西商品房的有关问题,绿化、美化、亮化了狱所内工作和生活环境;每年拿出7万余元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和家属,使党建品牌的激励目标与党组织关心爱护党员的体制机制落到实处。
(七)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规范化”机制创新。制定出台《关于在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建“五个好”活动的意见》等文件,明确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开辟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网站,建立集律师事务所党(总)支部基本概况(党建工作概述)、组织构成和党员分布(党组织和党员现状)、各级文件(党建资料)、学习教育、社会实践(服务动态)、体会交流、党员发展、党建成果和历史荣誉等版块为一体的律师行业网上党建工作平台,促进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