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司法局从抓三化入手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去年以来,即墨市司法局通过调整村庄调解主任,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抓好调解知识业务培训,落实村调解主任以奖代补政策,严格考核奖惩等措施,全面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全市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567起,成功化解2513起,调处成功率为98%,调处重大矛盾纠纷84起,防止民转刑案件37起,防止群体性激化案件20起。
一、加强标准化建设,健全人民调解员网络。即墨市司法局对全市村庄原调解员、特别是调解主任进行了全面考察,对不称职的,按照村民小组推、村“两委”选、管区组织考察、镇党委研究批准的程序进行了调整,新选拔调解主任307人。目前全市调解主任由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兼任的294人,支部委员或村委委员兼任的531人,老干部、老教师担任的157人,有威信的群众担任的51人,保证了村庄调解队伍的优化。同时,该局还对镇级调解组织进行了调整、充实,9个所配备了5名以上工作人员,11个所工作人员达到3人,20个所建立了专门的调解室。
二、完善制度化建设,建立人民调解长效机制。一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该局将每月1日、15日定为镇、村两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日,要求各单位将排查出的纠纷、苗头逐级上报。一般矛盾纠纷,由村调委会负责立即就地解决;疑难矛盾纠纷,由镇司法所每周集中解决,需多部门联合调处的,由司法所制定调解方案,协调有关单位按程序进行调解;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镇领导包案和挂牌督办制度。二是建立“基层调解日”机制。即墨市委市政府将每月10日确定为全市统一的村务公开日、民主议政日、镇机关干部下访日和基层调解日,以“四日合一”的形式深入推动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化建设。其中“基层调解日”主要任务是组织村庄“两委”干部、调委会和村民代表,对全村矛盾纠纷集中排查、登记,引导群众在10日当天向镇村调解人员反映问题,并参与调解。对适合在村委集中调解的,在村调委会的主持下,邀请老党员、老干部、村民代表参与,从法律和道德上集中评判,加大矛盾纠纷的化解力度。自去年8月以来,即墨市司法局和镇司法所共参与村庄“基层调解日”活动250余次,协助化解重大矛盾纠纷26起。三是严格考核通报制度。制定《即墨市2009年度村调解主任任务目标》和《即墨市2009年度村调解主任考核意见》,对村调解主任的主要工作和目标任务做出严格规定,明确由司法所负责对村调解主任全年工作从自身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和帮教安置工作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并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各镇司法所在每月召开的村调解主任例会上,汇总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对因调处不力,引发的矛盾激化和上访情况进行通报,并将通报结果纳入考核。
三、严格规范化建设,提高排查化解工作效率。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切实增强调解员业务能力。该局自去年9月份起,组织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分批到机关科室进行轮训,面对面地教方法、传经验,全面提高司法所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各镇利用召开村调解主任例会时机,通过举办人民调解专题讲座、村调解主任介绍经验、邀请市法制讲师团成员讲课等形式,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50多场。二是实施以奖代补,不断提高调解主任工作积极性。即墨市、镇(街道)两级财政每年划拨专项资金,对村调解主任实行以奖代补,根据司法所考核结果,分别按年度计发数额不等的奖励性补贴,另外对重大矛盾纠纷,由市财政每年拨出8万元专款作为办案奖励资金,实行“一案一奖”(每案500元),全面提高调解主任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强化衔接联动,全面构建多元化调解格局。即墨市司法局与即墨市法院联合制定了《人民法院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事案件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店集、大信、华山、蓝村、王村5个镇进行试点,由镇司法所选派人员常驻基层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目前,法院委托镇司法所调处案件25起,其中,立案庭委托店集镇司法所调处案件8起,全部调解成功;基层法庭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室调处案件17起,调解成功14起。人民调解与民事审判衔接联动工作的有效开展,缓解了法庭诉讼审判压力,减轻了群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