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积极支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2010年,市财政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和帮扶力度,切实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水平,促进社会救助事业加快发展。
一是提高优抚对象保障水平。安排1.9亿元,落实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政策,13万城乡低保对象受益。
二是完善医疗救助体系。安排4300万元,为各类困难群体、优抚对象自付的大额医疗费用提供救助,减少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
三是完善就业救助制度。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群体,支持就业困难群体从事灵活就业和个体经营,提供公益性岗位,政府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贷款担保和贴息扶持等优惠政策。
四是扩大贫困学生资助覆盖面。安排2亿元,统筹建立健全以政府资助为主体,覆盖义务教育、高中和高等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14万余学生受益。
五是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安排9000万元,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大力发展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骨干、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老年福利服务体系,基本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