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工商部门四项督察指导制度促和谐
一是对工作人员言行进行督察指导。为确保每个工作人员能够严格遵守各项政治纪律、保守工作秘密、预防不和谐声音的出现,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在言行上要严格遵守三不:不发表、散布、传播反对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打听、了解自己职责范围内不应该知道的案件和相关文件内容;不传播、议论领导和同事的与工作无关、容易影响团结、激起矛盾的言论或事情。
二是对廉政思想学习进行督察指导。对每次的廉政思想学习成果除要求学习人员写出心得体会外,还采取谈心、小组讨论等形式巩固学习成果,切实让每一次学习做到学有所得,让廉政勤政思想更加 深入人心。
三是对政令通达进行督察指导。突出对纸制成文性的通知、公文的传达督察,对办公系统上流转的通知、会议精神的传达督察和对局党委意见及领导相关安排的传达督察。对督察中发现的责任心不强或失职渎职,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人员根据督察监管机制给予相应的处分。
四是对办公场所卫生及物品放置进行督察指导。针对先前存在的卫生责任不明确现象,重新划分卫生区域,明确了每个科(室)、每个人的责任范围。加强对工作场所办公用品用具摆放的督察。在所有的办公场所推行“四个一”式的办公用品用具摆放:一摞整齐摆放的业务书籍,一套加有标题的文件夹,一个带备忘录的台历,一个用来装签字笔、胶水、订书机、曲别针等基本办公用品的文具盒。
通过拓宽督察领域,并实行切实有效的人性化指导,使得工商队伍作风比以前有了明显好转,整体形象有了较大改观,系统内部更加团结、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