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四个到位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
胶州市通过做到法制宣传、目标责任、动态巡查、占补平衡四个到位,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基本农田保护率达91.4%。
一是法制宣传到位,提高耕地保护意识。采取出动宣传车、政策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积极宣传《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政策法规,促使“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植根于民。
二是目标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三级耕地保护网络。把全市耕地划分为18个保护区,811个保护片,市政府、镇(办事处)、村委会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健全了三级耕地保护管理网络,并将每一宗保护地块承包到户,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台帐,做到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等档案资料相一致;同时,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列入各镇(办事处)工作目标责任制,逐步建立起耕地保护的长效机制。
三是动态巡查到位,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对辖区内违法占地和破坏耕地情况进行动态巡查,对信访和举报案件进行明查暗访,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涉及占用基本农田规模较大的,立案依法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四是占补平衡到位,提高耕地数量和质量。坚持实行“先补后占”制度,将全市8.2万亩耕地后备资源纳入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库。近年来,该市先后争取了里岔镇国家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张应镇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等40多个项目,累计开发整理耕地6.73万亩,增加耕地2.76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