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环保局积极落实省局四个办法确保完成总量削减任务
省局“四个监管办法”出台以后,青岛市环保局积极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为保证青岛市总量削减任务的顺利完成做出贡献。
一是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重点了解企业的生产工艺、排污状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转情况、排污去向以及排污执行标准。二是按照省局“四个监管办法”规定,监察支队与监测中心站联合组织检查组,每旬分成6组对七区五市重点污染源、城市污水处理厂按照15%的比例进行抽查。
截至8月底,已完成6次抽查,共检查94家重点企业,96家城市污水处理厂。其中有11家企业二氧化硫超标,5家企业COD超标,4家污水处理厂COD超标,3家污水处理厂氨氮超标。支队对13家超标排污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并对5家违法超标排污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