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认真做好矿山恢复治理工作
一是严格实行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履约保证金制度,督促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同时,抓好生态环境的保护及恢复治理工作。抓好采矿权的准入关,严格审查审批,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的矿产资源开采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国土资源部门与辖区政府搞好对接,形成合力,增强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治理的力度。
二是重点推进城市周边地区和主要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已毁山体修复治理工作。对因历史原因无法开采而对矿山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破坏的山体,聘请专家进行全面勘察,根据矿山山体现状及破坏程度,委托山东省第四地质勘测院编写了《即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专题报告》,制定了矿山生态与环境保护恢复治理措施。对鳌兰路两侧遗留的姜家白庙西山口矿区、鳌角石村路南矿区、东邱鞍子山矿区三处矿山进行整体搬迁,采平、采齐,营造和谐生态景观。根据恢复治理计划,对三处矿区进行清理性限期开采,达到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的要求。目前,三个恢复治理区现已完成40余万立方的采石清理任务,恢复治理工程项目正在按计划进行。
三是对城市规划区、自然风景区、旅游区域内遭到破坏的山体恢复治理,采取整体搬迁、采齐采平、造地、水利项目、扶土绿化、种植常青藤、植树造林等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改善和提高生态环境水平。现城市周边地区的已毁山体及遗留的老采矿区域,已由当地政府按照建设生态市环境的要求,进行了植树造林和生态绿化。部分区域建成了工业基地和水利项目,基本恢复治理到位,达到了“三城并创”对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