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示范项目评审完毕
日前,市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根据《青岛市节约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节约型社会重点项目评审意见(暂行)》和《青岛市节约型社会专项资金项目指南》所规定的程序、要求,围绕重点行业和耗能污染大户,以关键技术和示范项目推广应用为重点,对2006年度组织申报项目进行了客观、公平、公正的评审,评选出太阳能光热技术转化应用、智能型离网式风、网互补电源供电装置、CPE废水和PVC电石渣浆综合治理、水面废(溢)油回收技术及设备的产业化应用、基于废物循环利用的绿色环保纸塑技术与包装制品、高炉煤气综合利用工程、废水废酸减排与高盐度废水资源化再利用、蜡染行业污染综合治理及资源合理利用示、智能化控制锅炉脱硫系统和铸造行业清洁生产10个“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示范项目”,并在青岛经贸网进行了公示。
10个项目累计总投资16350万元,预计达产后年可新增利润8209万元,节约标煤1495.6万吨,减排SO22110吨、CO2311.4万吨、废水76万吨和COD1.5万吨,项目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今后,我市将每年评选“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示范项目”,从而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的有序转变。对于每年评出的重点示范项目,我市将根据《青岛市节约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由市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进行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