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交通安全生产
当前,青岛已进入夏季高温时期。为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交通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8月6日青岛市交通委下发专门通知,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要求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和高温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行业和单位实际,研究制定针对性的方案和措施,并抓紧部署和落实。各级领导要深入交通运输、建设施工一线和高温、露天作业现场,对防暑降温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是要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针对高温天气下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易燃易爆、高温高压作业岗位,以及高空、露天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和防护工作,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加强防范和监控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三是严格营运车船的安全资质审查,督促运输单位加强运输车船的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运输车船的技术状况良好,防止高温引起油路回火、电路老化起火等故障导致恶性事故发生。
四是督促交通运输单位和客运站点配齐和增加空调、电扇、遮阳篷(帘)等降温设备,做好旅客停留及旅途中的防暑降温工作,为职工、旅客提供清凉的工作和乘候环境。要科学组织运力,合理调整运输作业计划,保证驾乘人员的休息时间,严防疲劳驾驶,有条件的要提供降温物品和药品,保证驾乘人员的身体健康。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禁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和闲谈,严禁超速行驶、相互争挤抢逼等严重违章行为。
五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高温作业场所,要切实通过隔热、散热、设备通风和自然通风等办法,尽量降低环境温度。同时,在确保完成正常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生产班次和劳动时间,禁止延长高温作业工种的工时,对露天作业的工人,可采取早出工、晚收工的办法,避开中午高温时间。要保证供应清凉饮料,设法解决遮阴歇凉问题,防止中暑等事故发生。
六是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保证通讯联络畅通,遇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市交通委,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