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对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情况集中进行执法监察
为深入贯彻《***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精神,全面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监察局决定集中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
此次执法监察的范围是2006年国发〔2006〕31号文件下发以来,各地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主要包括:一是各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立和完善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情况。二是各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范》的情况。重点是:是否按规定公开土地出让信息,特别是是否按规定将土地面积、用途、土地使用条件、价款及出让结果等信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开;是否存在操作程序和操作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三是纠正工业用地出让中存在问题的情况。首先是工业用地出让中是否存在规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仍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的问题;工业用地出让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是否存在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时确定用地单位的问题。其次是工业用地出让中是否存在假招标、假拍卖、假挂牌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问题。
本次执法监察将分为自查整改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一是自查整改。8月15日前,各区市国土资源局和监察局要按照《青岛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方案》要求,对国发〔2006〕31号文件下发以来,本地区工业用地出让情况逐宗进行检查,并填写《工业用地供应情况一览表》,分别报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和监察局。二是重点检查。8月16日至9月底,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和监察局对各区市开展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各区市要将执法监察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9月30日前分别报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和监察局。
通过此次执法监察,我市将全面推行并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全面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范》,实现工业用地全部进入市场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交易;领导干部在工业用地出让中违规干预甚至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将得到及时、严肃地查处,有效遏制土地交易中的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