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开展出租车从业人员着装及车容车貌情况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落实5月1日正式实施的《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规范青岛“国际啤酒节”、国际帆船赛期间的青岛市出租客运市场秩序和从业人员经营行为,青岛市于8月1日至8月31日在市区范围内对出租客运车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规范检查活动。
这次规范检查活动将在保证客运车辆正常营运秩序、客运从业人员经营活动的前提下,重点查处:驾驶员是否按要求着装;车容车貌是否整洁;出租汽车的欺客、宰客、甩客、无故拒载、故意绕道、高收费、不给付车票、不启用计价器等违章经营行为;各站点场所、旅游景点、宾馆的运输车辆违章经营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活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单位依据职责分工,根据各站点车辆实际,采用着装检查和便衣检查,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的方式,做好各“窗口”站点的规范检查。
检查中,凡是查处的驾驶员未按要求着装的违章车辆,除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外,其他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罚的下限处理。对于其它违章车辆仍按各相关规定处罚。同时要求有关单位对所检查的车辆进行登记,把违章车辆车号、所属公司、违章性质登记造册,同时将查处的驾驶员未按要求着装的单独登记造册,定期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