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又有两镇被命名为省级环境优美镇
日前,胶州市胶北镇、张应镇被省环保局命名为“省级环境优美镇”称号。至此,胶州市13个镇中,有5个镇拥有全国环境优美镇和省级环境优美镇两项荣誉,6个镇被命名为省级环境优美镇。
自2002年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胶州市坚持以发展生态良性循环、经济健康发展的特色城镇为目标,以创建为载体,以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逐步走出一条切合实际的生态立镇之路,城镇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平,城镇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为激励和调动各镇参与生态市建设的积极性,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鼓励和支持全市各镇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胶州市出台了《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建成环境优美乡镇的镇实行以奖代补,其中,对获得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的镇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称号的镇给予1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完善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和改善镇区环境面貌,并且可以拿出部分奖金对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奖励。目前,发放的奖励资金总额达19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