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突出农民主体地位调动农民建设新农村积极性
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参与者、受益者都是农民,所以,在村级建设过程中,要想方设法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加快建设的推进速度。在工作中,莱西市采取三项具体措施,保证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充分激发农民参与建设的热情,变新农村建设“要我建”为“我要建”。
一是建设规划农民通过。做到怎样建设新农村让农民做主。新农村建设实施的最终目的是改变农村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让农民从建设中受益,因此,在制定规划时莱西市广泛征求广大农民意见,召开村民代表会和村党员干部会议,把村庄整治规划和今后发展的设想提交给广大村民反复讨论酝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由村民自主决策,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公众性,得到村民支持,让村民满意,维护农民在自我建设和管理新农村中的主体地位。
二是建设过程农民参与。首先是具体建设事项让农民做主。该市各村庄选择威信高、能力强的村民建立农民新农村建设议事组,村庄建设的具体事宜由议事组与村两委一道研究决定,如路面硬化范围、村庄绿化种类、垃圾集中处理方案等,并对新农村建设的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对涉及到群众利益的事项,由议事组协助村两委做好个别农户工作,如占道设施清理、违规建筑拆除等。其次是建设工作让农民承担。新农村建设工作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建设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活质量。因此,部分建设工作让村民直接承担,一方面降低了村级投入,另一方面可以增强农民责任感,做到标准由群众自己定,质量由群众自己把握,这样便得到了农民的大力支持,工作顺利开展,建设质量也得到保证。如该市在农村自来水管线铺设过程中,将入户管路挖沟任务分配给一家一户,由于与自身利益相关,所有村民都积极参与。
三是村务管理让农民做主。首先是建设成果管理让农民做主。该市在示范村试行了有关建设内容管理制度的改革,对环境卫生、生产设施、公益设施等的维护管理等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落实门前“三包”规定,引导农民自觉地对住宅周围的绿化花木、街道卫生等进行日常管护,将村民的言行举止和对花木、卫生的管护情况列为文明家庭、文明户评选的重要条件,充实到《村规民约》中。同时,成立了以道德评议会为主体的管理小组,负责督查各户村民的日常行为,检查村庄建设成果的管护程度,使广大群众真正从思想上引起一定重视。其次是村务财务让农民明白。定期进行村务财务公开,规范开展村民“民主日”活动,让群众了解村务、财务的具体情况,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同时,由于向群众亮了家底,搞清了资金的去向,使群众对干部由误解变为理解,由怀疑变为信任,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增加了村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密切了干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