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出台街居为民服务代理机构规范化建设评价办法
为了更好地发挥街居为民服务代理机构为民服务效能,推进和谐社区建设,近日,市北区出台了《青岛市市北区街居为民服务代理机构规范化建设评价办法》,确立了组织领导、工作网络、服务内容和运行机制等四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标准,通过进一步在贴近需求的服务内容上、上下贯通的代理网络上、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上、公开透明的监督管理上狠下功夫,扎实推进为民服务代理制工作的深化发展。年内,力争使全区的街道为民服务代理中心、社区为民服务代理站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给群众提供更为方便快捷、廉洁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