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进一步完善规范化学校建设激励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学校建设,促进我市基础教育高平台均衡协调发展,日前,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规范化学校建设的激励机制,加大对农村学校创建规范化学校工作的支持力度。
文件规定,农村五市乡镇以下(含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凡达到省、市级规范化学校标准并通过验收的,市教育局颁发一次性奖金:创建成为省级规范化学校的,一次性奖励学校5万元;创建成为市级规范化学校的,一次性奖励学校3万元。同时要求各区市也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根据实际情况给与乡镇和学校物质、精神等方面的奖励。
在完善规范化学校建设激励机制的同时,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学校管理工作,明确了坚持从实际出发,本着从严要求、严格把握、以评估促建设、以建设促发展的工作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和动态管理,实施动态管理建议书制度,促进规范化学校不断发展,使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成为促进我市基础教育高平台均衡发展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