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为确保“五一”期间的全市社会安全稳定,促进“平安青岛”建设,根据省司法厅和市综治办的部署和要求,全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结合当前矛盾纠纷实际情况,组织各级调解组织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五一”期间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500起,制止和平息群体性上访4件80余人,避免民转刑1件。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五一”前夕,市局制定下发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通知,对此项工作做了专题部署,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提高认识,从巩固和发展“平安青岛”、“和谐青岛”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治安问题的矛盾纠纷、可能导致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不安定因素作为排查的重点。同时,重点排查调处拖欠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工资福利、困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企业职工下岗、债权债务关系、农村民主管理、农民负担过重、“有关方面人员”以及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努力从源头上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二、深入排查,积极化解。一是充分发挥“四位一体”办公室、“12348”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和各级调解组织的作用,利用“一长三员”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从街道、村(居)、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集贸市场等最基层单位入手,自下而上、深入扎实地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二是适时启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急处置机制,发挥司法所、调解中心和各类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努力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
三、强化措施,确保效果。“五一”期间全市社会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活动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并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此外,进一步发挥了调解组织“三级五层”的作用,完善了“大调解”机制的功能,做到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使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