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试行食品安全合同文本效果显著
针对目前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供销双方责任不清的实际,从去年底开始,市工商局积极探索有效解决途径,在李沧试点推行食品安全生产销售合同文本,变过去的告知承诺为要约承诺,有效强化了生产商和零售商双方的契约意识,食品供销质量纠纷下降35%。目前制定的食品安全合同文本主要包括《食用农副产品流通安全合同》通用文本、《食品(保健食品)原辅材料买卖合同》、《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合同》、《超市(大型综合超市)水发产品流通安全合同》、《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蔬菜流通安全合同》等5种专用合同文本。这些合同文本条款突出了对其所经营的食品的质量标准要求,固化了国家有关检测标准,明确赋予了食品经营管理者(超市、商场)检测食品质量的义务和销毁有毒、有害、过期等可能引起纠纷的食用农副产品的权利和义务。为推行食品安全合同文本,李沧分局充分发挥“小局大所”体制下基层工商所网格化监管优势,由工商所具体负责合同文本的宣传、推广、指导和备案等工作。截止至目前,共在全区大型商场、超市推行各类文本2300份,商场处理不合格食品的责任和权限不断扩大,生产商对自己的食品生产过程控制更加严格,消费者投诉不合格食品案件同比下䧏50%以上,食品安全合同发挥了明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