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全面推行农产品来源实名标注制
为防止农贸市场农产品来源产地互相混淆不清,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无法追根溯源,而给食品安全造成隐患的问题,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在市南分局组织农贸市场“农产品来源实名标注”并随货发放《信誉卡》的监管模式试点,收到明显成效。近日,召开专题现场会,在全系统推广这一做法。
市南分局在充分调研和对经营业户认真引导的基础工业上,统一制作了《农产品来源明示牌》,并统一悬挂在每个摊位的上方,详细标注了每位经营者姓名、联系方式、每个农产品的产地(标注到县、乡、村)、进货地(标注到批发市场)、价格及其它进货凭证等信息,向消费者作出明示;同时,他们还实行了在农贸市场上多年来一直难以实行的《信誉卡》制度,在青岛市首次实行向农贸市场购买农产品的消费者随货发放《信誉卡》制度。《信誉卡》上标明经营姓名、摊位号、联系电话、食品质量承诺等内容,做到无论买卖大小,哪怕是仅购买一根黄瓜、一头大蒜,经营者也要向购买者发放一张《信誉卡》,使每份商品都有了一张“身份证”。实施《明示牌》和《信誉卡》这两种举措,使广大消费者对农产品产地、进货地、经营者情况等信息一目了然,有效地消除了目前一些消费者购买食用农产品的心理顾虑;同时,确保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根据《明示牌》和《信誉卡》即可直接查清进货渠道和销售者的有关情况,极大地提高了消费纠纷处置效能,从流通环节的源头上保证了食品的安全可靠,建立了一个比较可靠的食品安全工作“追溯制”。另外,此举还便于工商机关全面掌握市场上农产品的货源、价格、行情等波动情况,实现对各类市场的动态监管和及时向当地政府提供有关决策依据。